第三百六十九章 种师中阵亡(一)(2 / 2)

。王安中见祸乱已形成,觊幸脱归,不复以告。蔡靖屡次抗章论奏,而白时中、李邦彦、蔡攸、蔡懋等蒙蔽苟安,恬不加恤,浸成大患。今太原危急如此,朝廷当以前事为鉴,不可缓也。一失太原,则大事去矣。臣愿陛下明诏大臣,悉力措置,并速正姚古逗遛之罪。诛之以肃军政,然后遴拣有武略可胜任者代之。偏裨将领有不用命者,一同以军法从事。如此方能振奋士气,使敌人有所忌惮。

若朝廷不欲遽诛大将,姑且用前代故事,则应尽行削夺其职,使其白衣从军,以责后效。若不如此,则秋冬之交,风劲草衰,强敌必长驱而南,肆无忌惮,悔无及矣,望陛下留神而幸听之。”对于杨时的建议,宋钦宗没有采纳。

同日,太学生陈东又上书,这是他第五次上书,主要内容有二一是辞免恩命。对于皇上赐他迪功郎同进士出身,他说自己不敢叨冒恩命,请皇上收还成命。二是论列蔡京父子。他在奏书中写道“欲鞭笞夷狄,必先立我国威,以正内势。六贼不灭,国威不振。是必先诛京等,然后赏罚明而国威立,则在位之臣必能悉心协力,助陛下大有为于天下,谁还敢怀奸误国,如京等耶?夷狄闻之,必望风远遁。”

这天,御史中丞陈过庭也上奏,要求惩处蔡京与童贯。

他说道“蔡京窃弄威柄于前,王黼窃弄威柄于后。蔡京王黼败坏法度于内,童贯败坏法度于外。他们争权竞利,其初虽相为矛盾,至于包藏贼心、害民蠹国则若合符节。”

陈过庭认为,他们均犯有大恶。然而,“窜殛之刑独加王黼,而蔡京童贯止于善地安置而已,罪同罚异,其谁不疑?”他希望陛下能“大明赏罚,将蔡京童贯与王黼一等行遣,庶使刑罚均平,足以为贼臣之戒。”

宋钦宗听后,当即下旨蔡京移衡州安置,童贯责授安化军节度副使郴州安置,蔡攸责授永州节度副使永州安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