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零七章 喝个文化酒(4 / 5)

辱斯文!有辱斯文!罚酒罚酒!”

“我也知道此阳台不是彼阳台,但是究竟是什么阳台,我要等庄哥解释过后,我才喝酒,罚我认罚,起码得点知识,不错吧?”

就这样吧,我们也不坚持了。我解释到:“这个阳台,是指当时王屋山,就是愚公移山里面那个王屋山,当时山上有一个道观,叫阳台观。他们三个是在这个道观找仙人去了,结果仙人不在,李白写的这幅字却保留了下来,成为历代珍品。从书法艺术上来说,李白的字与他的老朋友,酒鬼张旭有点像,把字写得像画一样,豪放潇洒中,朴面而来的美感,人人见了,都会有,包括我们这不太懂书法的人,见了也会爱,如同他的诗歌。”

“张旭我倒是听说过,杜甫写过一首《饮中八仙歌》,前几天读到过,说是张旭爱喝酒,醉酒后的书法,简直是神品,对不对?”李茅果然是做过功课的,这首诗,一般人没怎么细读过。

“对,在中国书法史上,张旭是草书圣手,他的字今天也看得到。张旭跟李白一样,是个爱酒的人,是个潇洒的性格,当然,张旭的年龄比李白大些,所以在书法上,李白受他的影响也很自然。当然,他们的故事再扯就扯远了,我们还是说说这三个人。”

我把话题往回扯,看到小苏喝完这杯罚酒后,我继续。

“这三个人,年龄不同,但有一个共同的境遇一个共同的特长一个共同的爱好,当时他们三个就走到了一起。先说共同的境遇,他们三个都是科举中的失败者。李白靠权贵介绍,好不容易见到皇上,结果只是个御用文人,根本不是李白想像的帝师宰相之类的,再加上这个家伙不守政治规矩,所以被赐金放还,大概属于给两个钱,你跟我走人的地步。这还算好的。高适本来算是出身好的,官宦之家,但也是考试不第,三次科举三次失败,考得他怀疑人生怀疑自我。杜甫呢,更惨了,考了十年,失败十年,他一个人在长安到处求人,最后得一个门卫小官,连自己都养不了,最后回老家时,家里的小女儿都饿死了,故乡迎接他的,是他妻子撕心裂肺的哭声。这是共同的际遇:高考失败者。”

“共同的特长我知道”小苏主动发言“他们都善于写诗,我说得没错吧?”

我点点头,听李茅说到:“那么,他们三个共同的爱好是什么呢?”

“当时,他们三个有共同的爱好,就是找神仙,寻仙丹,追求长生不老之法。”

我们三人共同碰了一杯。

“当时李白算是明星,杜甫算是晚辈,毕竟比李白小十一岁,他们从长安出发,两位好兄弟在河南碰上了好客的高适,有酒有菜,搞得两位京城来的很是巴适。”

“高适当时在河南吗?”李茅问到。

“对,他当年长安考试失败,先到河北,当时的燕赵之地当个下级军官,也就是他写边塞诗的地方。后来估计前途不太好,就到河南农村当地主了。当然政治上不行,他经济上还算宽裕,毕竟官二代嘛,有底子。他们三人结伴上王屋山找的人呢,也是个名人,叫司马承祯,唐玄宗的时候受到过皇帝的接见,并奉旨在此修行。这个人跟李白有交情,李白此时想拜访他,也是想听听天书、吹吹大牛、看看神圣。这么大的神仙似的人物,能够有机会拜望,当然吸引了杜甫和高适。一众三人向阳台进发,期间好到什么程度?杜甫有诗:醉眠秋共被,携手日同行。关系好不好?”

“哥仨好!”小苏又举杯了,我们三个又碰了一下。

李茅看着我俩,自己笑了起来,眼神和声音中,明显内容复杂。

“笑什么笑,想什么呢?”我问到。

“我们三个毕竟没他们三个好,毕竟我们没有同一个被窝。”

喝了这杯,我把话题一转。“其实,当时的带头大哥,之所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