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0 灭门、分食(2 / 2)

给带回琼山县的,从青狐村到琼山县,只用了一炷香的时间。而一到了琼山县附近,这石马便像是被打回了原形一样,又变成了巴掌大小的模样。

虽然不知道怎么催动这石马,但于乔还是将这无头石马揣兜里,毕竟这可是一件宝贝。

于乔随即就走进了县城。

然后,他就知道了他家被人给灭门这一事……

怔住好一会儿,于乔才缓过神来。

随即,于乔拱了拱手,朝眼前之人问道“请问先生,凶手是谁,可曾捉拿归案?”

“尚且不知,不过请于秀才放心,县太爷已经让金捕头追查去了。”回答于乔这话的,是衙门的一位吏官。

这吏官姓林,曾是一位举人,一番运营无果后,这位林举人又格外热衷于当官,便索性做了一个吏官。

为刀笔吏,平素负责记录衙门的案件详细。

这是一个清苦差事,手里更没什么权,哪怕不运营,倒贴着让人来当,都没个举人愿意做,所以过往这等清苦差事,哪怕是有官身,都得找秀才来兼差。

之所以是找秀才兼差,而不是直接担任,便是因为秀才功名,按朝廷律令,是不能当官的。

刀笔吏,虽是小吏,但也算有官身啊!

只有举人,才有资格替补为官。

这位刀笔吏是举人,所以于乔才说话如此姿态。毕竟在这位面前,他只是一个小小的秀才罢了!

官大一级压死人,这功名高一级,也压死人。

听到这林举人这么说,于乔便心里有数了,于家被灭门,多半不是人所为。况且也没哪个亡命之徒,能在一夜之间杀死一百多人!

这一百多人可不是任人宰割的啊!

尤其是大户人家,吃得好,身体壮,习练拳法刀剑者众多。哪怕每个人临死前只反击一刀,或者一拳,也足够把凶手给打死当场了。

“对了,于秀才,由于你尚未成家,按照朝廷律令,这于家的田地和商铺,你名下却是无法有那么多,所以……”林举人说着,将一份地契和一份田契摆在了于乔的面前。

于乔看了看,这是一家商铺的地契,在县内一条老街上,那条老街上没什么人,所以这家商铺要不是有盐引子,可以拿盐来卖,早就关门多时了。

而另一块田地,则有一亩地。具体在哪儿,田契上有写,不过于乔还没去亲眼见过,所以不知道这田地究竟是好是坏。

但从这商铺的地契来看,这一亩田地,多半不是在什么好地方。

不过于乔没说什么,只是道了一声谢。

林举人见于乔识趣,便笑了笑,招呼也不打,直接起身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