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 来人,赏他一只烧鸡(1 / 2)

“将军,真的不管他们吗?”听着斥侯的回报,有人问起了坐在首位上的程远志,却不趁想他的话声才落,竟然引来了轰堂大笑,就连程远志都没有忍住。

“张二狗,你他娘的真够蠢的,区区四百人,也敢挡我大军去路,不说刀兵,就是一人一口唾沫都得把他们淹死,你管他个屁,来!喝酒喝酒”

“哈哈哈,张二狗怕是有了新媳妇,腿脚一软,这胆子也变小了,哈哈哈”

看着下面笑成了一团的众将,程远志却站了起来,对那斥侯问道“你们真打探清楚了,涿县就出城八百余人?”

“是的,渠帅咕咚——”

大帐中间,那一身黑衣的瘦削汉子看着那些将领桌案上的酒肉,不由的舔了一下嘴唇,听到程远志的问话后,他好一会儿才挪开了眼睛,不过这话才一说完,他这嘴里却不争气的吞了一口唾沫。

这声音,真是异常的明显,以至于大帐中不少的将领都看了他一眼,笑闹声也顿时安静了许多。

“来人,赏他一只鸡!”

“多谢渠帅!多谢渠帅”那斥侯一听这话,顿时两眼冒光,喉间滚动得更加厉害了,特别是当一只烧鸡出现在他的眼前之时,这家伙就如同饿死鬼投胎一般,一把抓过来后便直接往嘴里塞。

那模样,看得大帐中的将领们都直咋舌。

“好啦,下去吧,慢一点吃”

“嗯嗯噗”斥侯头也没抬,整个脑袋都差一点埋了进去,转身之时竟然一不小心,拌倒在了地上。

就连手中捧着的烧鸡也掉在了地上。

也许是肚子饿着,又或者久不知肉味,这家伙竟然不知道脏,捡起来又往嘴里塞。

如此恶形恶状,大帐中却没有一个人说些什么,只是静静的看着,包括程远志在内。

“唉!”程远志一声长叹,环视着大帐中的将领,突然沉声喝道“我们的将士连饭都吃不饱,可你们知道城里的那些官老爷和那些地主吃乡绅们的是什么吗?

他们喝的是我们的血,吃的是我们的肉,他们霸占了我们的田产女人,还要我们给他们做牛做马。

明日之战,要是输了,我们就只有象他一样,为了一只掉在地上的烧鸡,如同狗一般的去抢食,你们愿意吗?”

“娘的,老子给他们拼了,怕个球!”

“对对对!拼了,拼了”

一时间,群情激愤,摔杯子、掀桌子、砸盘子的声音与叫骂声、吐唾沫的声音连成了一片。

“对,干他良滴,传令下去,明日四更造饭,五更出发,杀了那些苟日的!”程远志脸上的得意之色一闪而过,同样将手中的酒碗狠狠一砸,义愤填膺的道。

“对!杀了那些苟日的!”

大帐里的动静越来越大,却殊不知,透过军帐之间的空隙,一双双饥渴的眼睛正一眨不眨的盯着这里。

而这些眼睛的主人,就如同刚才大帐中的斥侯一样,不停地吞咽着口水。

朱门酒肉臭,路有冻死骨……

可惜了!

……

大兴山“红树沟”,是整个“大兴山”最合适埋伏之地。

“红树沟”最宽处仅有五丈,最窄的地方仅容一辆马车通行。

这里是通向南北之要道,也是最捷径之路,山沟中一条官道由北向南从低到高,再从高到低起伏不定,让这里显得十分难行。

在“红树沟”两侧,不时会出现一些不算陡峭的沟壑,一直延伸到上面。

这些山坡上,除了一些小灌木之外,便再无其他阻拦。

如果有人要在这里埋伏,只需要选择这样一段沟壑,在坡顶两边堆积大量的树木石块,一推下后,那沟中之人便无处可逃。

但这里又并不适合埋伏,因为从“红树沟”沟口开始,就有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