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七五(2 / 2)

再次婚姻 杰身自爱 184 字 2021-03-06

候张玲玲的律师又说话了:“这个房子从出资到盖一直是我的当事人一个人所为,所以和张旭以及原告一点关系都没有。”

直到这时候,顾律师仍然不说话,我急得不行。可是他却是没事人一样。我心里在想着,看来真的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呀,对方的律师朝气蓬勃,侃侃而谈。而我的律师却是默默无语,好像被怼得无话可说一样。

这时候顾律师说:“既然是你和施工队签的合同,那么我需要见证人。”

张玲玲听到了顾律师说话以后,就说:“那个人已经跑了找不到人了。所以我联系不上。他活都没有干完,就拿着钱消失了,我正在起诉他。”这明明是假话,说是她签的合同,可是要见人,人却消失了。一想这都是提前做好的假象。包括她去法院起诉。也许这个人就是张旭的朋友或者是熟人什么的。而张玲玲假装起诉他,等到我们的案子结束以后,她再撤诉不就完了吗?看来这个局设得真的是天衣无缝呀!

现在的我是真的什么办法都没有了,心里只顾着上火了没有一点主意。因为我本来就是一个挺笨的人,又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,看到对方一副压人的气势,而我请的律师又一副蔫蔫的样子,我还能有什么招呀?律师都不说话,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?

这时候法官又问:“你们谁还有话要说?”

我说:“张旭取出的那四万块钱都用在了盖房子上了。当初他让我取的时候,我没有取,然后,他就拿着我的身份证去取出来了。”没有办法,我只能抓住这个救命稻草。

这时候法官问:“你有取款记录吗?”

“我没有。因为钱不是我取的。”

“既然是存到你的名下,那么你可以去银行提取一份取款记录。还有,存折的原件你有吗?”

“原件我有。”

“那好,下次再开庭的时候你把原件也带来。”说完了又问我:“你们还有什么要说的?”

这时候顾律师说:“我需要对方提供她的入帐记录。”

法官又问张玲玲:“你们还有什么要说的吗?”

张玲玲的律师说:“我不认可那四万块钱是张旭取出来了。”言外之意就是我取走了那个钱。

听完了我们双方各自说的话以后,法官说:“今天,你们还能不能提供别的证据?”

这时候张玲玲说:“我打个电话可以吗?我姑说今天来出庭做证,我看她到了哪里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