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二章 两个条件(二)(1 / 3)

欢田喜嫁 雁来忆君 3258 字 2021-08-25

听完麦小欢的解释,麦旺在椅子上呆坐不语,愣了好半天的神,站起来把媳妇抱上床。

兄妹三个谁也没敢开口,静静地等着老爹的审判。

“就算你说的有道理,也不能在茶水里下药啊!”麦旺仔细观察了好一会,发现媳妇呼吸均匀、脸色正常、手和额头也是温热的,这才放下心,回头训斥几个孩子。

麦小欢赶紧点头,并且发誓以后再也不做这样的事了,今天绝对是第一次,也是最后一次。

“这件事以后谁也别提了,就算跟你娘和你大哥也别说。”这要是传出去,闺女的名声可就毁了。

“您留在这陪着娘吧!娘醒的时候要是我们还没回来,您也要说事情已经谈完了,都挺顺利的。我一会给您和娘叫上些饭菜,你们尽量待在屋子里别出去。”

已经破例说了一大堆话的麦旺无声地点了点头,他现在不担心媳妇,反而担心起几个孩子来,他们能处理好这件事吗?

兄妹几个从客栈后门出来,先坐着马车在平凉县的巷子兜了两圈,绕到城门附近,制造出才进县城的假象,麦永海赶着马车直奔福运楼。

他们是掐着时间来的,反正最后也是不欢而散,所以联络感情的环节被麦小欢省略掉了。几个人在马车上已经分派好了各自的角色,麦小欢当然是谈判主力。麦小芳也不用太客气,要是陈秋娘和她那个弟弟太过分的话,直接怼回去就是了。麦永海见机行事,护着俩妹妹就好。

麦永海一脸自嘲地说“我怎么感觉自己像个跟班一样,对了,银子怎么办?拿到酒楼上去吗?”

摸着怀里的银子,麦小欢摇摇头,她伸出右手食指勾了勾,在俩人吃惊的目光里,打开马车底部的暗格,把银子放了进去。

“原来绢花和发带被你藏在这里,难怪这几天没看到呢!”麦小芳摸着自己心爱的东西,笑嘻嘻地说。

三个人一进福运楼,认识他们的店小二赶快迎上来打招呼。

“小二哥,我大哥来了没?”麦小芳问。

“来了,来了,在楼上雅间。”说完话,店小二引着几个往楼上走。

雅间的门是从里面打开的,应该是麦永河听到了脚步声和说话声,过来给爹娘开门的。

见门口只有弟弟和两个妹妹,麦永河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就僵住,陈秋娘端庄、贤良的表情慢慢龟裂,不过瞬间就被她修复如初。

桌边还坐着一个低垂着眼睑,好像这里发生的一切和他一点关系也没有的少年。只一眼,麦小芳就看出来,他身上穿的正是大哥年前上县城穿的新衣服。

妹妹果然没猜错,大哥的新衣服真的被他霸占了,麦小芳狠狠瞪了陈汉廷一眼,恰巧和偶尔抬头的陈汉廷的目光撞到一起。

咦!这是那个憨子的妹妹!他们俩可是一点也不像,麦永河一看就是土里刨食的老农,这丫头倒是水灵,小模样比县城里的小姐们还俊俏。旁边竟然还有个小的,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,鼻子挺巧,嘴角带笑,除了小脸没肉,五官上几乎找不到什么瑕疵。

陈汉廷直起腰板,注意力从桌子上挪到姐妹俩身上,目光里审视的意味渐渐被好奇代替,一双眼睛在姐妹俩身上转来转去,轻佻、痞气的笑容让人浑身不舒服。

麦永海往边上挪了几步,挡住陈汉廷的目光,麦小芳不自在地侧过身子,嘴里小声念叨了一句“恶心。”

“咱爹和咱娘呢?”麦永河追问。

“咱娘不舒服,爹正陪着她呢!”麦小欢把陈汉廷无视个彻底,只不过是他的身上被麦小欢多贴了一个“无赖”的标签而已。

大哥居然说这人将来能考上状元,啊呸!他简直就是有辱斯文,读书人中的败类,连曲大哥的一根脚趾头都比不上。

娘昨晚可是答应过今天会帮着自己说话的,今天怎么可能突